宜春房产房天下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研究并公示通过,确定汉春祥等8处建筑为宜春市中心城区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附件:宜春市中心城区批历史建筑名单
2020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