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面积10000亩!宜春这些地方又开始征地了!具体涉及...
宜春楼市情报 2020-05-18 09:26
宜春房产房天下讯
宜春中心城区周边土地征收工作来了!快看看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吧,有没有涉及你家?
征收工作方案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中心城周边部分土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连片整体开发,为做好此次征地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新康府街道、珠泉街道、下浦街道、和渥江镇、湖田镇等相关乡镇(街道),拟征地面积约10000亩,具体以拟征地红线图为准。二、征地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1.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执行。其他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宜春市实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宜府发〔2001〕35号)的规定执行(期间如出台新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则按标准),不在补偿项目范围内或其他特殊情况,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予以补偿或者由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 支付方式。自然资源部门与拟征地范围内各乡镇(街道)被征地单位按照勘界确定的红线图面积签订征地协议,征地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拨付征地补偿费。3. 工作经费。乡镇(街道)和村组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按照每亩500元标准执行;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经费按照每亩200元标准执行。三、工作步骤
土地征收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共同组织实施,分为以下五个阶段有序推进。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0年4月30日前)。项目单位(市中心城管委)对拟征收土地项目开展征地社会风险评估,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处置预案和措施。
2. 发布征地告知书(2020年4月30日前)。以区政府名义发布征地告知书,由项目单位或自然资源部门送达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被征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的公共场所张贴公示。
3. 土地勘测定界确认(2020年5月底前)。根据区政府确定的拟征地红线图,由市中心城管委牵头,组织自然资源、林业和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和部门分区块逐步实施组织外业勘界(具体计划由领导小组安排确定),并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进行调查确认。由项目单位或乡镇(街道)委托具备土地勘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勘测,制作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土地勘测定界费每亩不超过60元。
4. 组织征地听证(2020年5月底前)。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市中心城管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规定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召开听证会收,收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 签订土地征收协议(2020年6月底前)。由区财政局筹措好征地资金,由市中心城管委牵头、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协助自然资源部门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在征地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应全额支付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宜春市袁州区中心城区周边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中心城管委、自然资源袁州分局、自然资源直属分局、林业局、新康府街道、珠泉街道、下浦街道和渥江镇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中心城管委刘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中心城管委钟小林、自然资源袁州分局唐仁勇和刘春江、自然资源直属分局杨来生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由市中心城管委、自然资源袁州分局、自然资源直属分局、林业局等部门抽调组成。市中心城管委负责征地工作的总体计划安排和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征收政策把关和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严格执行政策。本次土地征收面积较大,牵扯面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到位,坚持原则,始终一把尺子量到底,严禁私自提高补偿标准,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严禁工作人员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等行为。附件:
1. 宜春市袁州区中心城区周边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2. 征地补偿标准(新康府街道、凤凰街道、珠泉街道、下浦街道和湖田镇、渥江镇渥江村)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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